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国际图文 >

日东京电力公司决定不起诉高管追究核事故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13: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有关日本福岛核事故,东京电力42名股东要求该公司监查人员对60名现任及前任高管提起诉讼,令其赔偿总计约5.5亿日元(约合4524亿元人民币)。记者12日通过对相关人士的采访获悉,公司方面已决定不予以起诉。

  东电将以书面方式向股东方通知不起诉的理由。股东方将探讨相关内容,并准备在本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起诉的前任高管人数将有所减少,但赔偿金额不会改变。此案一旦开始审理,将创下日本国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新高。

  股东方于去年11月14日要求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若公司在股东提出请求后60天内不提起诉讼,需向股东方告知不起诉的理由,而股东方则可以股东代表诉讼的形式提起诉讼,其追究经营责任。

  据称,股东方要求东电将胜诉获得的赔偿金用于核事故受害者救助。

热词:

  • 核事故
  • 高管
  • 电力公司
  • 公司法
  • 提起诉讼
  • 东电
  • 股东代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