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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02: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前日,印尼交通部发表声明,称失事客机已经过印尼交通部和中国西安飞机厂方的考核,适合在印尼各地领空飞行。
印尼当地时间5月7日13时许,一架新舟60飞机在从印尼西巴布亚省索龙市飞抵凯马纳县时失事,机上25人可能没有生还者。(本报昨日曾报道)
是否获美国认证不重要
印尼《国际日报》昨日报道,印尼交通部公关主任艾凡周一表示,所谓新舟飞机因不具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的证书,所以不符合安全飞行的条件,这是误导的说法。
艾凡认为,MA60型飞机不在美国领空飞行,是否拥有联邦航空管理局证书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它已经过来源国和厂方的验证,通过了印尼交通部进一步考核,获得两个方面的安全飞行证书。
具备安全飞行各项条件
鸽航公司营业经理奥里亚也表示,交通部已批准新舟在印尼飞行,说明它具有在印尼领空安全飞行的各项条件,有没有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证书都是次要的。
报道说,新舟已被不少国家采用为小型民航飞机,其中有中国、缅甸、吉尔吉斯斯坦、赞比亚、老挝、津巴布韦、委内瑞拉、斯里兰卡、玻利维亚和菲律宾等。
鸽航公司向西安飞机公司订购了15架新舟,目前已有13架在巴布亚等地区服务,还有2架近期也将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