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知县地方法院20日对2名中国籍毒贩下达判决,判处2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以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罚款。
根据判决书,2009年2月,2名被告与其他4名中国人将约120公斤的冰毒装船,从中国广东运往日本高知县室户市渔港,并交给了另外3名负责收货的中国人。日本高知县警方接到通报后,以涉嫌违反日本《兴奋剂管制法》为由,对32岁的文志斌等2名中国籍毒贩实施了逮捕。
1月20日,日本高知县地方法院对上述2名中国籍毒贩进行了判决。2人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须交纳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罚款。而此前,高知县检方则要求判处此2人有期徒刑14年,并罚款500万日元。
负责此案的审判长平出喜一就判决理由称:"这是一起大规模有组织的走私案,犯罪性质非常恶劣。"
2010年5月,曾有3名中国籍毒贩也在日本高知县室户市椎名渔港,走私约120公斤冰毒,被当地警方逮捕。随后,日本高知县高等法院以违反《兴奋剂取缔法》为名,判处3名中国籍毒贩1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700万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