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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杀华裔妻女焚尸嫌犯判囚终身 被斥懦夫罪行可耻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6日 12: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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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6日电 综合加拿大华文媒体报道,加拿大于2007年10月残忍枪杀华裔妻子及两名女儿,再焚烧她们遗体而破坏身份识别的男子,4日被判决终生监禁,22年内不得假释。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被告杀害3名对他依赖及信任的家人,尤其枪杀4岁亲生幼女是可耻及可怖罪行。亦有死者的亲人从中国特意赴加听审,手捧3位受害人的合影遗照步入法庭,见证嫌犯被绳之以法的时刻。

  焚杀华裔妻女 狠男被判终生监禁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援引加通社消息,嫌犯莫宝(Bao Mac)4日在新市(Newmarket)法庭,就三项二级谋杀认罪。他承认杀死妻子何祖玲(Zu Ling He音译)、22岁的女儿赵茜(Qian Jenny Zhao音译)和4岁女儿莉萨(Lisa Mac)。

  在庭审中,检察官罗波尔还补充说,莫宝还试图自杀,但最终没有开枪,而是告诉警察说有人想杀害他全家。"莫宝残忍地杀害了对他最信赖的三人,"罗波尔说,"无辜者被屠杀,懦夫让自己活了下来。"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达成一致判决建议,要求莫宝在假释前至少服刑22年。按照法律规定,二级谋杀罪名成立者,会自动被判处终生监禁,在10至25年内不得假释。最后法官采纳了控辩双方的建议。

  罗波尔说,在法庭听证过程中面无表情的莫宝虽然认罪,但他对幸存的家庭成员没有丝毫的忏悔或道歉。而且他对谋杀动机说得很少,检察官至今还不知道他为什么残忍地杀死家人。

  罗波尔还说,事发之前莫宝的妻子曾想离婚并返回中国。莫宝与继女赵茜也有矛盾,称赵茜是妓女,还在她男朋友的电话留言中留下威胁的话语。莫宝在案发后解释说,之所以杀死4岁的女儿,是因为她还不懂事,而且没有人能再照看她。在执行谋杀前的一段时间,莫宝曾威胁家庭成员,甚至说,"总有一天我会杀了家里所有人。"

  在2007年10月,家住多伦多市的莫宝强迫妻子和小女儿作进车库中的厢型车,用左轮手枪近距离向妻子头部开了枪,然后又向小女儿头部开了一枪。然后他等到22岁的大女儿回家后,也向她开枪,然后把她的遗体拖到厢型车中,放在她妈妈的遗体上面。

  他换了身衣服,然后开着载有尸体的汽车来到姐姐的公司,以妻子不在家为由让姐姐照顾年迈的母亲。然后他把车开到国王镇(King Township)的农村,给汽车泼满汽油,然后纵火焚烧汽车。遗体被严重烧毁,不仅很难识别,而且警方在最初几日曾一度认为车中只有两具遗体。警察还在莫宝的家中发现了大麻。警方发布通缉令后,在11月4日逮捕了他。其后他长期住院治疗多种伤病,包括大量服毒引发的昏迷以及严重烧伤。。

  向家人施以毒手 法官斥罪行可耻可怖

  嫌犯莫宝较早前承认3项二级谋杀罪名,4日被法官判处每项控罪终身监禁,22年不准假释,3项刑罚同期执行。加拿大《星岛日报》称,法官在判刑时被告杀害3名对他依赖及信任的家人,尤其枪杀4岁亲生幼女是可耻及可怖罪行。

  主审此案的女法官昆兰(Justice E. Quinlan)当日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量刑聆讯结案陈词,以及莫宝前妻、女儿及案中女死者莫妻何祝玲兄弟姐妹的受害人影响报告(Impact Statement)而做出相关的量刑裁决。

  法官指出,在案发之前约一个月,莫宝曾向同事表示太太欲离开他返回中国,又在获悉22岁继女赵倩结识了男朋友后扬言要杀死家人,他在惨案发生前曾在电话留下一个充满愤怒及恐吓口吻的留言。因此,法官认同控方所指,被告在案发前的连串行为,显示案件是在有事前计划下进行。

  法官昆兰又指出,案件显示被告莫宝不愿妻子离开他返回中国;不想继女结识男朋友;不想4岁幼女可能面对父母离异,因而将她们杀害,这是罔顾他人选择及生存的权利。昆兰法官称:"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去活出自己的生活,案中3名女死者:莫妻何祝玲有权选择离开丈夫;莫的继女赵倩有权寻找另一半追求幸福;莫的幼女莫雪有权继续生存下去,但她们3人的一生就在案发当天,即2007年10月14日被终止,她们的生命也在当天被剥夺。"

  昆兰续说,此案不论是犯案行径、受害人的无辜程度及她们惨遭枪杀的情况,均证明此案之严重性,她形容被告莫宝向3名对其依赖且信任的家人施以毒手,是可耻及可怖的罪行。

  此外,法官又如控方要求,勒令莫宝须交出其DNA样本;终身禁止使用枪械等违禁武器等;将来一旦获得假释,则不可以接触任何曾于此案中作供的证人、死者何祝玲的家人;他亦不可接触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除非获得其监护人的书面确认。身穿灰绿色毛衣的莫宝闻判后,没有太大反应。 

  死者姐弟忆失去亲人痛伤 捧3死者遗照见证嫌犯伏法

  为了向法官倾诉过去这3年来,死者亲友们的心灵所遭受的创伤和无尽折磨,何竹玲的一个弟弟何先生特意从中国赴加拿大,与早已移民至加拿大的一个姐姐一起,4日出现在法庭上。加拿大《明报》指出,姐弟俩手捧着3位受害人的合影遗照步入法庭,与同样作为受害人亲友的莫宝前妻一起,坐上陪审团席位,见证莫宝被绳之以法的时刻。

  何先生在向法庭递交的"受害人影响声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中,沉痛地回忆起他姐姐何竹玲等3人被害后,亲友们所经历的日日夜夜。

  "这3年来,我们所有的亲友,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失去3位家人的伤痛。无论是亲友间见面,或是通过越洋电话交谈,一谈到那母女3人,大家都会感到非常的悲伤难过。想到她们的悲惨经历,我们吃不下,睡不着,无心工作,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平静地生活。"

  何先生的声明称,姐姐何竹玲和他的心里话最多。从姐姐去了加拿大之后,无论大事或小事,也无论开心或难过,姐姐都会与他用越洋电话诉说。

  "但现在,我和姐姐的这些谈话,都成了美好却痛苦的回忆。有一天我和远在日本的一个姐姐通电话,她在电话里泣不成声。我理解她的心情,因为我同样也在为失去了亲人而悲伤。"

  "被害的3人中,最小的赵雪如同还未绽放的花蕾,美好的生活都还没有真正开始。你怎么能够想象得到,一个父亲竟会向自己的女儿做出这样事情!这样的罪行,天理不容!我们请求法庭伸张正义。"

  莫宝在与何竹玲结婚之前曾有一次婚姻,并生下一个现年十多岁的女儿。莫宝的前妻当日在法庭上,代表女儿宣读受害人影响声明。声明中称,"事情发生之后的好几个月内,我都无法在自己的床上入睡,眼前就是我的父亲杀害我家人的画面,尤其是我的小妹妹Lisa(莫雪)的面容。她以前总是喜欢缠着我,模仿我做的每件事,我很爱她,而她刚满4岁。"这位因法庭禁令而不能说明她身份的少女,因为父亲犯下杀死继母和同父异母妹妹的暴行,渐渐地与自己的小伙伴疏远,不敢听朋友们谈论自己的父母。"我不敢和她们讨论我的父亲,我记得父亲曾说他是多么的爱我,但很明显,他不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