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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5日 09: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美国的召回制度最先应用于汽车领域,此后,在多项产品安全和公共健康的立法中引入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依照美国法律,产品召回制度分为自愿召回、强制召回两种形式。对于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外国产品,美国等国家一般都将进口商确定为责任主体,使其承担一旦需要进行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义务;对于本国出口产品存在的缺陷问题,政府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在于与进口国的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协调。
欧盟等国家对家电产业实行“一般产品安全规定”,该规定有严格的产品安全报告和处罚要求,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定明确了制造商或经销商一旦意识到经营的产品存在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有关机构报告,如疏漏不报,则可能招致罚款或监禁,处罚可以针对企业的董事、经理或公司其他责任人。另外,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有权要求召回产品、向产品制造企业或经销商索取赔偿、或检查产品仓库、没收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