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印尼:艺人涉嫌违反反色情法 接受警方问询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23: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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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今日亚洲):印尼在2008年通过反色情法,制作和分销色情材料者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2年监禁。近日,印度尼西亚的三名当红艺人卷入了两段不雅录像丑闻,录像在网络上迅速流传,警方随即对他们发出了调查令。11号,涉案的印尼著名乐团“彼特潘”的前主唱阿里埃尔和女友露娜•玛雅接受了警方的传唤,而另一名艺人祖特•塔丽却不知为何一直没有对警方的传唤做出回应。来看美都电视台的报道。

    阿里埃尔牵着露娜•玛雅的手,从车中走出来,匆忙进入警局大楼,陪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两名律师。阿里埃尔和露娜•玛雅接受了警方3个多小时的调查,之后两人从连接警察局的法医中心的大门出来,没有做任何声明。在此之前,警方传唤了相关的三位艺人,只有祖特•塔丽没有出现。祖特•塔丽曾在10号否认了与阿里埃尔一同出现在录像中的女子是自己,她说她的家人也不相信录像中的人是她。

    如果警方得到充足证据,证明三人触犯了反色情法和刑法第282条,三人将有可能面临6到12年监禁。

    这两段不雅录像已经从网络被全部刪除了,不过在此之前已被网友大量下载并在网上广泛流传。虽然这3名艺人异口同声地否认他们曾在录像中出现,不过,印尼当地媒体却指,他们的确与录像中人极为相似。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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