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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陈水扁“机密外交案”的相关背景。
台检方特侦组去年9月起诉陈水扁指出,陈水扁在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利用11次所谓“出访”的机会,将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的10万美元公款零用金,逐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疑似汇往海外供其子陈致中留学私用,合计侵占公款33万美元,陈水扁涉犯侵占公有财物罪。
台北地方法院在2009年11月10号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全案因涉及所谓的“外事机密”,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陈水扁本人出庭应讯。他认为案情对自己有利,在法庭上进行了无罪答辩,强调那些“外事零用金”全是专款专用,依法定程序支领,坚决否认中饱私囊。
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