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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球员到领队、从俱乐部经理到地方足协官员,一张错综复杂的大网,勾勒出中国足坛一场场黑哨、假球的赌球利益链。
由辽宁南下广东,继而转战上海等地,一场足坛扫赌打黑的风暴席卷全国。
撕开蜘蛛丝般粘成的大网、随着调查对象级别的越来越高,中国球迷惊讶地发现,原来,在重重黑幕背后,还潜着多条“大鱼”——2010年,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南勇、杨一民,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原主任、中国足协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相继接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沉寂一年后,从12月19日起,中国足坛假赌黑案陆续开庭审理。
昔日“牛人”今日“罪人”
19日8时30分,中国足协原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出现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他是中国足坛系列假赌黑案中,第一个接受庭审的人。
熟悉中国足球的人可能都知道,张建强可谓中国足坛的风云人物。
1992年,张建强从北京体育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国足协工作,曾担任亚足联女子委员会委员,并长期从事中国女足青少年及国字号管理工作。
曾有足球人说,张建强是中国裁判的“太上皇”。他在裁判工作领域里一路平步青云,曾担任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后来还升任亚足联裁判委员会副主席。2007年11月,张建强任中国女足领队。但在2008年2月,随着女足主教练伊丽莎白的下课,他随即被当时的足协“一把手”谢亚龙安排离开女足。
媒体评论员张斌认为,其实,张建强也曾为中国足球付出一定的心血。无论是中国女足拿到亚洲杯的冠军,拿到世锦赛的亚军,还是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包括对于中国女子职业联赛的很多构架,张建强都费了很多心血。
记者发现,如张建强这样,曾为足坛“牛人”,如今成为被告人的还大有人在。
“杨一民在业务方面的能力毋庸置疑,确有真才实学。北体足球博士生导师可不是随便能混上去的,是真做出来的。他很敬业。”对于即将接受审判的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中国足协一名官员曾作出这样的评价。
而另一名曾引起舆论热潮的前足协“高官”南勇,也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1997年,南勇从体育总局人事司调任中国足协担任专职副主席时,只有35岁,成为当年体育总局最年轻的副司长,南勇完全是凭能力和业绩一路上位。
监管缺失难约束权力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昔日的“牛人”站在被告人的席位上?
熟悉张建强的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张建强的沉沦,除了个人原因之外,与中国足坛的相关制度也不无关系。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专家张笑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对上述说法表示赞同。
“中国足协的领导层包括副主席,裁判委员会主任等,他们使用权力都是没有监督的。没有监督,就可以利用手中权力寻求利益交换,也就必然会产生腐败和权力寻租。”张笑世说,“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没有一个机构对张建强等人进行监督。足协的机构里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机构专门对足坛官员进行监督?这才是主要问题所在。”
张笑世认为,制度的建立很简单,但如果没有配套的制约也是无法落实的,“没有制约的制度,权力必然会产生这样的后果。在此前关于中国足坛的报道中,我们没有发现有任何的社会监督、事前监督,足协内部可能也没有这样一个监督机构”。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注意到,陆俊在交代自己的权钱交易时,提到曾在赛前被足协官员“打招呼”,裁判黄俊杰也在忏悔中提到“最对得起的就是中国足协这帮官员”、“俱乐部的诱惑”等说法。由此,有评论人士认为,这些“官哨”的背后是官员与裁判员、官员与俱乐部等之间的不法交易。
“是制度的缺失导致了利益链的形成,还是由于利益链的存在才导致这种制度没有监督?这个问题还不好说。因为现在的直接利益人都是高层,所以很有可能是利益链先形成,迫使制度作出了让步。”张笑世进一步解释说,南勇在任期间成立了一个纪律委员会和一个仲裁委员会,两个机构均聘请了专业的法律人士,“按说这两个机构的设立是一种领先制度的表示。但是这种‘领先’制度是到南勇任职后期才出现,这就太晚了,因此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徐家力曾对《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足协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这种状况难免会产生裁判接受协会领导“指示”的情况。足协和俱乐部、裁判和球队、教练和球员之间的这种利益链条需要清理,这需要通过行业自律和科学构建利益分配机制来进行。
张笑世直言:“由于足协领导的种种行为,使得足协给人一种不信任感,社会各界也纷纷猜测足协上下是否都存在利益链。
风波后如何重建足坛
“现在很多人关注的是,中国足协怎么会走到现在这一步?是不是处理了上述官员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不见得。现在处理的包括张建强在内的管理者都是技术官员,他们对足球的规律、发展了解得最深。这些人下台以后,后面的人能不能代替他们也值得怀疑。”张笑世说,中国足协能不能重现10年前的辉煌,是下一步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可以说,中国足球的发展与足协息息相关,而中国足协未来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在风波之后如何重建,包括制度的建设、机制的完善、人员的培养等。”
“中国足协现在的规章制度是合理的,是在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建立的。虽然在不断完善中可能会有一些不足和漏洞。但不能因为这些问题就否定中国足协几十年的工作成效和各种规章制度。”徐家力说,“以纪律委员会为例,每个赛季都会派员到每个足球俱乐部去宣讲纪律规则,但每个俱乐部在知道纪律的情况下还违规,那就是俱乐部在管理、教育球员上做得不够。有些老球员知道规则,还三番五次犯规。而俱乐部也不够重视,不但不认真教育球员,甚至还威胁纪律委员会。所以如果说有漏洞,我觉得就是现在的处罚条例过宽、过轻。”
在相关制度、机制得到完善建立之后,如何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也是中国足坛亟待解决的问题。
张笑世说,经过前一轮足坛“地震”,足协的监管问题已经得到改善,“一方面,足协一把手现在由专人担任,这样的模式相比以前由他人兼任的模式来说,可以让足协有很大的精力去抓问题;另一方面,经过上一轮扫黑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因此,中国足协不是完全烂到根儿了,关键是怎么去建设”。
徐家力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说,原来的监管制度上是“管办”,管理足球、承办足球在体制上有一些不清楚,“足球管理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个职能部门,这本来就是一个体制问题。现在推行‘管办分离’,就是在不断地完善制度。另外,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地修改完善,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原来的纪律委员会都是足协内部的人出任,现在都是律师组成,足协内部的人再打招呼都没用。这就是足协内部的一个重大改革”。
此外,张笑世还提出一个问题,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仅凭个人毅力还是很难把持住的,那么,能否借助外力呢?
“像国际足联会事先签一个协议,一旦与外界发生纠纷,可以提交到相关机构去仲裁解决。我国还没有这种机构,虽然足协建立了仲裁委员会,但还是隶属于现有机构。事实上,第三者才能称为仲裁,跟一方有利益关系就称不上仲裁。”张笑世说,他曾在体育法修改时提出过如何建立体育仲裁机构,而且必须在国务院的指导下建立起来,“但由于仲裁法提前出台,这种体育仲裁机构也就没办法建立了,因为不可能再出一个专门规范体育仲裁的法律”。
“因此,这可能是摆在很多人面前的一个难题。内部监督很重要,但不能只依靠内部监督。外部的舆论监督也不够,更多的是需要体制监督、体系的监督。如果外围监督机制真正建立起来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张笑世说。(记者赵丽 实习生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