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破获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而这起巨案起源于浙江金华警方在出租车上查获的一批药盒。据调查,医院的清洁工和保洁员通过工作之便售卖各种处方药包装盒,一个抗癌药盒可获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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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究竟有多少假药,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但公安部的打击假药的专项行动的结果可以看出,中国流通的假药绝非一个小数目。17日,公安部视频调度指挥全国开展打击制售假药犯罪专案集群战役。在统一部署下,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共破获案件1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0余个,缴获假药3亿余片(粒、支),商标标志、药盒、防伪标等包装材料4.2亿余件(套),按照正品价值计算超过20亿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天下财经》曾报道,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中国和印度可能是世界最大的两个假药集散地。
根据公安部的详细披露,涵盖药品种类也是十分之全。主要包括:假冒“美罗华”、“万珂”、“日达仙”、“立普妥阿伐他汀该片”等进口处方药;国外药厂生产、未取得我国药品准入批号的“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等抗肿瘤药;假冒生长激素多肽类药物、“贺普丁”、“斯皮仁诺”、“达美康”、“博路定”、“布希达卡培他滨片”、“沐舒坦盐酸氨溴索片”、“头孢氨苄”以及治疗肠胃病、妇科病、心血管疾病等常见多发疾病的常用药,涉及上百个品牌门类。
从处方药到保健药,从口服片剂到注射针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等,从日常用药到抗癌药物,假药都可能藏身其中。
假药市场已形成了一条利益链,之间连接各个环节的关键就是巨大的利润。在这条利益链中,最底层的是医院清洁工,第二层是负责每家医院收购的中间人,第三层是收购包装盒的批发商,第四层是假药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所谓正规的药店、诊所甚至制药厂商都参与到制假贩假的活动之中。
在哈尔滨一个团伙制售假药案中,警方跟踪发现,与假药团伙有业务往来的药店,“触目惊心”。售假团伙从河南郑州、浙江温州等地购进成品假药,再向本省以及辽宁、内蒙古、吉林等地3700余家药店销售,平均一个省超过900家药店涉“假”。
此外,正规药厂、化工厂、医药公司也未能幸免。根据警方披露,河北、湖北等地多家药厂直接从事制售假药犯罪活动。而在上海一起制售假药案中,一家药企为主犯汪某研制配方,6家化工厂为其生产药粉。
这并不是第一次关于制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曾多次进行过打击,但伴随每次“成果显著”的行动之后,制售假药总似“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医药的利润太大一直以来饱受诟病,央视曾多次“曝光”药价虚高的问题,在13日《每周质量报告》节目中,又曝光了一批利润多达2000%的暴利药。这是央视继去年曝光1300%利润的芦笋片和2000%利润的恩丹西酮以来,再次曝光暴利药,而且曝出的种类数量更多。与去年一样,这种令人发指的暴利行为引来了网友的一片骂声。
《资本论》中有句话,“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有暴利的医药行业,就有为了暴利不惜铤而走险的制售假药行业。一颗假冒的“万艾可”成本只要0.1-0.3元,在药店的零售价却为128元/粒。高达400多倍的利润让制售假药者不惜以身试法。
在药品生产上,一些药厂承接假药“来料加工”,一些非法窝点、“地下药厂”几乎完全脱离控制。在报道中,多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反映,“干了这么长时间,从来没有人管过我们”,甚至“买药的人要求退货,政府还帮我们调解过,也没处罚”。
在药品销售上,一些医药公司竞标成功后,医药采购人员收受贿赂、“回扣”后采购假药,甚至医药公司自身购买假药。许多药品交易会、保健品交易会疏于监管,不法分子混迹其中散发名片传单,串联假药生意。辽宁、河南等地侦破的多起案件中,不法分子均在药品交易会上结识。药品交易会,甚至被戏称为“假药交易会”,假药从中唱了邪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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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罚可处以死刑。但实际上,只要假药没有直接致人死亡,涉嫌制售假药的罪犯多被判处轻刑、缓刑甚至仅处以罚金,从未有处以极刑的案例,惩戒震慑的作用有限。“只要吃不死人”,成为不法之徒疯狂制售假药,大发黑心财的安全底线。
新的《刑法修正案》解决了制售假药入刑门槛过高的问题,但对于假药犯罪致死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未作出相应司法解释。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起刑点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危害相比显属畸轻,加之实践中,又多适用轻刑、缓刑甚至仅适用罚金,难以起到惩戒震慑作用。也因此,据办案民警转述,制售假药行内甚至盛传,“有贩毒的利润,无贩毒的风险。”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的数据显示,世界范围内假药的比例约为5%一10%,在管制和法律监管最弱的区域,假药最猖狂。多数发达国家具有有效的调节系统以及市场监管机制(例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西兰等),在市场销售的药物中假药的比例略低于1%;欧盟药品市场至少3%是假药;在非洲的多数国家、亚洲和拉丁美洲的部分地区,假的市场占有率甚至超过30%;在前苏联地区的多数国家,假药的市场占有率也普遍在20%以上,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这一比例略低于10%。总体而言,假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在10%与30%之间。
美国:建立伪劣药品控制网络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卫生机构等共同建立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指导网络,具有堪称世界上最安全的药品供应系统。FDA在反对药物造假的报告中指出,要采取多种手段来建立一个控制网络,这个网络包括三个主要作用:1.威慑作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和高额罚款。2.工艺控制:让伪劣药品的生产变得十分困难。3.控制供应链:防止伪劣药品的流通,同时加强检查。其中,制止伪劣药品的流通十分关键。可以通过提高州政府对批发商办理许可的要求,以及加强对销售伪劣药品的处罚。目前,FDA已经要求以上两种措施同时采用。
欧盟:强化对假药制售的惩处力度
2011年02月16日,欧洲议会通过一个打击假药的新法案。新法案内容涉及防止假药流入正规医药销售渠道、规范医药产品的网上销售、严格医药产品的安全措施、强化对假药制售的惩处力度。欧盟打击假药的新法案制定了对医药产品销售实施全程监控措施,包括身份代码和验证包装。新法案规定,对所有假药以及涉嫌有损公共健康的医药产品,无论出现在哪个环节,实行全程召回制度。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京特·费尔霍伊根就将药品制假称作为“能被判死刑的重罪”,必须要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地打击。“任何制售假药的行为都是‘蓄意大屠杀’。就算假药中仅仅含有无效的成分,也能够致病人于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