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盛世良认为,中哈关系目前保持着非常好的发展势头,两国在安全、经贸、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合作成绩显著。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不仅要出席中哈总理第二次定期会晤,还要在两国企业家委员会活动上致辞,见证两国签署约30份合作文件,总金额有望超百亿美元。
塞尔维亚是李克强总理年末亚欧行的第二站。此访是继习近平主席3月访欧,李克强总理6月访问英国和希腊、10月访问德国和意大利之后,今年中国对欧外交的又一重大行动,将为“深耕欧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孔田平认为,作为中国—中东欧合作的“新平台”,形成于2012年的“16+1”领导人会晤机制大大增强了双方合作的政治意愿。
“李克强总理前不久在出席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时曾就互联互通、自贸区升级版等提出一系列倡议,这些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有关。因此,在此次领导人会议上,他可能会把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上的倡议进一步细化,也会提出新的倡议,不仅聚焦经济发展,也要强化安全合作,真正做到政治安全和经济发展双轮驱动,”许利平说。
中东欧16国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塞尔维亚、黑山、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马其顿、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面积约13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23亿。
秘书处作为中方机构设在中国外交部,负责沟通协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事宜。中方秘书处的筹建得到了中东欧16国的支持,16国分别指定国家协调员或专门机构负责同秘书处进行工作对接。
2012年4月26日,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华沙举行,温家宝总理宣布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12项举措,温家宝总理就推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关系提出四条原则建议 。
李克强总理出席并讲话,提出“三大原则”和六点建议。为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进一步发展,与会各方围绕“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主题,共同制定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
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6个国家共同发起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机制,是本区域重要的经济合作机制之一。亚行作为协调人和主要筹资方,主要负责为有关会议及具体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自2008年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为GMS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参与交通、电力、电信、环境、农业、人力资源开发、卫生、旅游、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禁毒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02年11月3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2002年11月3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金边举行。2008年3月30日至31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举行。2011年12月19日至20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将在缅甸内比都举行。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其中柬埔寨、老挝和缅甸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列。近年来,次区域各国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