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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录专题网站服务信息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其中12%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招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事项公告请点击详细查看。[详细]

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详细]

报考程序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详细]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详细]

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详细]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详细]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详细]

国家公务员考试重要时间点特别提示

10月15日8:00-10月24日18:00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详细]

10月28日8:00以后查询报名序号

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这是报考人员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务必要牢记。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详细]

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网上报名确认与缴费

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没有按时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详细]

11月19日10:00-24日12:00打印准考证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2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11月19日10:00至24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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