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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女童从旅馆坠楼 父母外出早餐被独留在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 16: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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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11日电 综合台湾“中广新闻”报道,一名4岁女童今天早上从台北市一间旅馆坠楼,送医前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根据警方初步调查,疑似父母到楼下用餐,独留四岁女童在旅馆房间,结果女童醒来找不到爸爸妈妈,不慎由八楼气窗坠落到一楼遮雨棚。

  这起意外发生在11日上午8点50分左右,位在台北市士林一家旅店后侧,传出坠楼案件,从旅馆八楼掉到一楼遮雨棚的竟然只是一名4岁的女童,被发现的时候,伤势严重,送往新光医院急救之前,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目击者说明当时的情况:“我在晒衣服,听到一声巨响,怎么看到一个婴儿,一个妹妹,让我受到惊吓。”

  根据旅馆人员的说法,加上警方初步调查,疑似下塌旅馆的父母一早到楼下用早餐,可能是疏忽独留4岁女童在房间睡觉,结果女童醒来找不到父母,不慎由气窗翻落,酿成悲剧,不过,详细的意外发生原因,有待警消进一步厘清。

  另据报道,在台湾,独留幼童在房内,除了可能发生无法挽回的悲剧,还有触法之虞,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最高可处15000元(新台币,下同)罚锾,如果幼童因此受伤,家长恐怕还涉及过失伤害的刑责。

  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条规定,6岁以下或有需要特别看护的儿童,不可让他独处或由不适当的人代为照顾,违反规定的父母亲或照顾者,可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0条,处罚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社政单位也可要求违法家长接受强制性亲职教育课程,以防再犯。如果幼童因此受伤,是因为父母没有做好关妥门窗等防范措施,经检方调查确有疏失,可能还有触犯“刑法”第276条过失伤害罪。

  不过,通常一案不会两罚,只是如果幼童发生意外,已经是伤心的家长无法承受之重,如今还可能因为疏忽受到处罚,更是情何以堪,因此,父母还是多用点心照顾小孩,防上意外发生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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