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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二玲遭到的质疑不只来自受援人,还有一些领导。但郭二玲用工作业绩改变了他们的看法。他们由衷地感叹:“二玲的工作比有手的人做得还要好!”
2010年,郭二玲报名响应每年组织动员一批律师志愿者和一批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贫困县,无偿为贫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在和林格尔县和玉泉区义务服务。
基层法律援助部门领导往往是一两个人承担着一个县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很重。当他们看到盼来的志愿者是个残疾人时,都先后打电话向上级法援部门诉苦:“派个残疾人来,是搞服务,还是让我们照顾她?”
案子一个接一个地考验着郭二玲,也让郭二玲不断证明着自己的能力。
受援人周灵香身患癫痫病生活无法自理,已经和另外一个女人长期同居的丈夫提出离婚。考虑到周灵香的婚姻已经没有实际意义,郭二玲力求在经济上多给她争取一些补偿。在郭二玲的争取和法院的调解下,周灵香获得了2万元的生活费。
62岁的农民田满友因车祸导致左脚和两根肋骨骨折、头部缝了21针。肇事者没有露面,自己又没钱交住院押金,田满友躺在医院心急如焚。郭二玲接到求援电话立刻赶到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她买了饭菜送到病房,并留下200元钱。下午,郭二玲赶到交警队领取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晚上7点多她又赶回医院给田老汉张罗饭菜。为尽快落实治疗费,郭二玲多次找到肇事司机协调赔偿事宜,肇事司机很不配合,郭二玲就找肇事司机的父母和妻子耐心地做工作。第四天,肇事司机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随后,郭二玲通过诉讼调解,为田满友争取到全部治疗费用和赔偿金。
在和林格尔县和玉泉区服务期间,郭二玲办理各类援助案件50多件,接待咨询当事人近6000人次,举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50多场次。
曾经质疑郭二玲能力的两地领导都由衷地感慨:“二玲的工作比有手的人做得还要好!”
(编者注:本文原载于内蒙古日报,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转载仅为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