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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2月14日电 (记者 包蹇)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和奖励,在上海将有望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记者从今日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上海市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暂定名)》已纳入该市人大2012年度立法预备项目,将待条件成熟时即提请常委会审议。
“上海虽已有《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但两个规定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覆盖还不够”。去年上海“两会”期间,薄海豹等14位人大代表曾联名呼吁为见义勇为立法。
去年,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协调综治办、市立法研究所启动了此项立法调研。去年12月,《上海市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条例》立法立项论证报告已出炉。 与上海目前适用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比,立法报告建议把法规名称中“奖励和保护”改为“保护和奖励”。强调对见义勇为行为,应该保护在先。
例如,见义勇为者受伤后能否作为工伤认定?现行法规没有涉及,给他们的家庭和本人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地方立法可以明确表彰、奖励标准,明确医院的抢救、垫资义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机制,“让英雄不再流血还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