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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提醒>
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罗薛梅)“如果这位妇女,在调解不成功,男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并申请人身保护,也许就可避免这场悲剧了。”昨日,市妇联维权部人士到场听完庭审后说。
市妇联维权部相关人士介绍,大多数家庭暴力发生在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男女方文化都多在初中及以下的文化水平。”
如果遭遇了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这位接触家庭暴力多年的人士称,第一次遭遇家庭暴力就要提出来。该人士称,不少家庭暴力的连续发生,就是因为遭受家暴的一方,在第一次被暴力侵犯时没有反抗。而如果遭受的家庭暴力比较严重,就要立即拨打110。“或者找居委会进行调解。”该人士称,妇联也开设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
虽然在大家看来对于婚姻是劝和不劝离,但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而且屡教不改,该离婚还是要勇于离婚。像今天这个案件,女方也曾提出过离婚,但遭遇男方威胁。这时女方就应该到法院起诉。如果在这期间,害怕男方的暴力侵害,可同时申请人身保护。”这样一来,法院就会向女方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以及男方发出人身保护令,“比如规定男方不得在多少米内接近女方,一旦发现违令,派出所就可以采取行动。”
在提出离婚申请到离婚这段时间,女方如果没有居所,可到当地的家暴庇护所居住。“像这样的庇护所在丰都、北碚、九龙坡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