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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娇女王》惹得俩导演掐架 剽窃创意VS侵犯名誉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02: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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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剧《撒娇女王》演出之前,该剧导演何念和香港导演彭浩翔之间却引发了一场官司。彭浩翔认为何念创作该剧是剽窃他的创意,多次发表博客和微博谴责,何念认为其中很多言语侵犯了其名誉权,起诉要求彭浩翔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博客直斥话剧导演剽窃

  何念和彭浩翔本人都未亲自出庭,各自指定了代理人到庭。何念诉称,今年1月4日,他在微博中发布了话剧《撒娇女王》草创的相关进展的消息,彭浩翔随即在新浪微博中发布消息,称何念抄袭和剽窃了他的电影剧本《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的内容。彭浩翔此后陆续在博客和多条微博中揭发和谴责何念“无耻的剽窃风气”。

  让何念大为不满的是彭浩翔的很多言论,比如,“这样的下三滥盗贼行为可能不值一书,可是到了真正自己碰上这种败类时,难免惊叹。总算见识了‘何念现象’。”彭浩翔将何念定性为“贼”。何念的代理人认为,这些言论降低了何念的社会评价,要求彭浩翔删除相关博客和微博,并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金10万元。

  彭浩翔的代理人不否认这些言论出自彭浩翔之手,但是不同意何念的诉求,“彭浩翔的态度,反而给正要演出的何念的新作起到了炒作作用。”

  谁是原创关乎侵权定性

  彭浩翔到底有没有侵犯何念的名誉权?在庭审时,双方陈述的基本事实较为一致,何念和彭浩翔于去年上海电影节期间接触,当时彭浩翔正在筹拍根据《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一书改编的同名电影,何念提议将片名最好改为《撒娇女王》,并制作一部同名话剧合作,同时明确表示电影和话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后来双方的经纪人进一步沟通,但最终双方商讨的合同无果而终,此后再没有接触,直到何念宣布推出《撒娇女王》的话剧,引发了彭浩翔的谴责。对于没能合作的原因,双方的解释都是有分歧,何念的代理人表示,彭浩翔要求50万元的分成,何念无法答应。

  彭浩翔的代理人表示,“撒娇女王”是《会撒娇的女人最好命》女主角的名字,著作权应属于彭浩翔。对于创意的定性,双方也有分歧,何念的代理人认为脑海中想法不受著作权保护,而彭浩翔的代理人表示,创意在文学、剧本创作中很重要,而且何念曾在公开信中说,“我们非常感谢彭浩翔导演对于《撒娇女王》创作起源的启发。”

  言论非“下流”是率真

  在庭审的辩论阶段,何念的代理人认为彭浩翔的言论不像文化人说的话,甚至有些“下流”。对此,彭浩翔的代理人提出抗议,并针对是否构成诽谤进行了辩解。“彭浩翔导演的话,是率真的表现。”代理人说,彭浩翔作为文化人,没有用法律语言陈述事实,但并不等于是诽谤,都是有事实依据的抨击,并非无中生有。“何念不能以自己的感受,就认定是名誉受到损害。”

  “除了外界评价,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何念的代理人不认同这一观点。法官主持调解,但是何念的代理人表示不接受。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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