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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续:三名被告犯罪事实认定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0日 11: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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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交警史英才生前的照片(5月12日摄)。新华社记者李钢 摄

    网络曝光的韩方奕照片

  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近期宣判,双方尚未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

  三被告打死交警事实可以认定

    据新华社电 针对网上对今年五一期间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的持续关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此案将于近期宣判。交警史英才被大连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侄子殴打致死一案已于7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双方尚未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成富说,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犯故意伤害罪,即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民警史英才被殴致死一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7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系故意伤害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成富说,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周盛强供述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公诉机关在休庭后进行了核实,并于近日将书面材料递交合议庭,合议庭将很快进行第二次开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另外,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三被告人均同意法庭进行调解,在等待公诉机关核实被告人周盛强检举揭发情况期间,法院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组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家属进行过多次调解,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责任编辑:温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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