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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回多交的10元车费,乘客张女士与长途客运司机李师傅发生争执,李师傅将张女士挤下汽车,致其仰面倒地头部受伤。张女士虽被送进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死亡。李师傅因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事发当地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之后,死者张女士的丈夫、还在读书的儿子及其父母4人,将长途客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因张女士死亡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2万余元。7月18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某长途客运有限公司赔偿人民币68万余元。
讨要多付车费
张女士是安徽省庐江县人,在上海嘉定打工。2009年11月1日上午6时30分左右,她在安徽乘上一辆上海牌照的大客车,目的地是上海金山。
张女士按照售票员要求交纳从庐江到上海的100元乘车费用后,随口问了一下身边的乘客,结果发现,凡是在汽车站里买票的乘客,票价都比她买的票要便宜10元钱。
这下,张女士不干了!“我是半路上车的,凭啥多收我车费!”一路上,张不停地向售票员郑某讨要多出的10元钱费用。
司机乘客争执
当天下午,大客车缓缓开进沪宁高速昆山花桥服务区。“去上海金山、石化方向的乘客还是坐这辆车、去上海嘉定方向的乘客下车,上旁边那辆沪AH×××车牌号的汽车。”汽车刚一停稳,售票员就在车上吆喝起来。
去嘉定方向的乘客纷纷站起身来,唯独张女士不答应:“不行,我不走,你们要把那10元钱车费差价还给我。现在就换车,我那10元钱不就打水漂了。”看车上售票员根本不搭理她,张女士也来气了。她直接走到离驾驶座不远的地方,一把就把插在方向盘下方的汽车钥匙给拔了下来。
司机李师傅从驾驶座位上走下来,和张女士争抢那把汽车钥匙。三下两下,李师傅就把汽车钥匙夺了下来。当他想坐回驾驶座时,张女士又上前抓住李师傅的手,打算再次把汽车钥匙给抢下来。
跌下车后昏迷
李师傅火了,用身体挤撞了一下张女士。张顿时失去平衡,往后便倒。此时,汽车门正好开着,张女士仰面倒在了车外的水泥地上,后脑重重着地,昏迷过去。
车上司售人员见势不妙,赶紧下车,将张女士扶到去嘉定方向的大客车上。“如果有人问起,大家就说是那个女乘客自己摔下去的。”随后,李师傅和另外一个司机,外加两个售票员,商量好攻守同盟。
下午2时30分,那辆沪AH×××牌照的大客车抵达嘉定终点站,张女士依然昏迷不醒,长途客运公司工作人员在车站外面叫了一辆面包车,将张女士送到当地医院。医生检查后说:“这个病人不行了。”11月4日凌晨,张女士在医院死亡。
事发后,大客车上多名乘客报警,向警方说出真相。第二天,警方依法传唤肇事司机李师傅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调查中,李师傅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2010年5月14日,昆山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