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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女”微薄承认非会长子孙 红会暂未考虑起诉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0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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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炫富微博。本报记者王苡萱摄

  近日,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在微博上炫富,新浪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炫富内容及身份引发网友热议。郭美美曾发微博称“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昨天,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示,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没有“郭美美”其人。新浪微博承认,认证审核有误并致歉。

  炫富女引网友关注

  “‘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年仅20岁,家住大别墅,爱马仕的包十几个,开玛莎拉蒂,各种炫富,前一阵还参加了上海的超跑嘉年华……”前天,新浪微博上开始流传此帖,一位名叫“郭美美baby”的博友引发网友关注,新浪认证身份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微博中,郭美美还贴出很多张她与玛莎拉蒂跑车的照片。

  网友提出质疑,红十字会是慈善机构,总经理怎么会过这么奢华的生活?甚至有网友称:“难道我们之前为灾区为难民所捐的款,都被这家人变成了豪车的轮胎和包包的拉链?”此外,有网友将其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郭长江联系起来,怀疑郭美美是其女儿。也有网友认为,郭美美完全是在炒作。

  红十字会出面澄清

  昨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否认机构有“郭美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红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责任编辑: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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