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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多纳"被代言"索赔200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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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杨清惠)不满自己"被代言"网络游戏,马拉多纳委托代理人向北京市一中院递交诉状,状告新浪公司和上海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索赔共计2000万元。

  马拉多纳在诉状中称,去年6月初,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马拉多纳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同时,二被告在其游戏运营网站开设了"热血球球"的网络游戏频道,联合运营"热血球球"游戏,在该游戏频道及游戏的多个界面使用了马拉多纳肖像及"马拉多纳"的文字。

  马拉多纳表示,自己并未代言过"热血球球"这款网络游戏,也没有允许二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马拉多纳认为,二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支出共计20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第九城市公司曾向马拉多纳发过道歉信,该公司解释说,是一个足球经纪人陆某为公司促成了代言合同,陆某涉嫌欺诈,该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此案正在调查中。

责任编辑:魏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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