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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6日 11: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静庆 宋京 记者王志新)昨日从汉阳工商部门获悉:家乐福汉阳王家湾店因销售5盒过期两个月的巧克力,被工商部门处以3.5万元罚款,并向消费者支付10倍赔偿。
3月中旬,程女士在家乐福王家湾店花37.5元买了一盒“比利时风味—时尚松露巧克力”,晚上给孩子食用后,发现生产日期为2010年1月20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过期近两个月。
想到巧克力包装已被损,程女士次日赶到该超市,再次购买两盒同款巧克力,并现场向汉阳琴断口工商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赶到现场,在超市货架上查扣了两盒包装相同、日期显示过期的巧克力。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可能是因为工作人员出错,未及时清理、检查商品才导致上述问题产生。
后经工商部门介入,超市向程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三盒巧克力10倍的价款1125元。因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工商部门还对超市做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