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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因家乐福价格欺诈退货 两个月仍未收到退款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11: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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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6月2日报道:“我不是故意找茬,但家乐福拒付退货款,至少要给出个充足理由。”市民陈小姐昨天向东方网投诉说,她在家乐福退了一桶橄榄油,店方说14个工作日内返还购物款,结果两个月过去了迟迟不见音讯,到家乐福客服部去查询,才发现退货单早已“被作废”。

  市民退了货却迟迟拿不到退款

  3月20日傍晚,陈小姐到家乐福古北店购物,在促销区拿了一桶5升的橄榄油,刷卡付款时发现,实际售价比促销区的标价贵出不少。“执拗”的陈小姐到服务台核实,客服查询后确认条形码无误,判断是“有顾客把它误放在促销区,引起对价格的误解”。陈小姐最后决定退掉这桶油。

  家乐福客服人员帮陈小姐办了退货手续,并表示14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快钱”把110多元退款汇到陈小姐账号。但是,令陈小姐很不解的是,前几天她查看四月份、五月份的银行账单,都没查到这笔退款。到家乐福一问才知道,这笔钱根本就没汇出。

  家乐福未举证退货单为何作废

  陈小姐到家乐福找到原始退货单,发现上面已用黄色荧光笔画了一个大叉,旁边还盖上了醒目的“作废”章。客服人员说,这说明顾客当时已停止退货,把货物自行带走了。陈小姐对此没法认可,坚称货物已退,“我记得很清楚,第二天发现家里油不够,再去家乐福超市买了一桶油、一大包餐巾纸。头天的油肯定退掉了。”

  东方网记者今天致电家乐福古北店,工作人员的说法与之前如出一辙:如果退货单被“作废”,很可能是客户“嫌退货很麻烦,半途提出不退了。”家乐福方面还表示,事情已经过去两个月,监控录像不会保存这么久,不能查证陈小姐是否退了货,而当时办理退货的客服也已离职。

  陈小姐坚持货物已退,家乐福认为货被拿走了,双方似乎陷入了“罗生门”。几次交涉下来,家乐福要陈小姐出具退货单,但陈小姐已经找不到那张单据了。“没想到两个多月还没退款,单据也就没有仔细保存。”陈小姐承认,丢了单据是己方责任,但她的疑虑是,家乐福古北店“单方作废”退货单,既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也没有让自己签名确认,退货流程上肯定有问题。

  消保委认为超市涉嫌推卸责任

  “较真”的陈小姐要求家乐福退款,或者至少给出货没退的证据。这个诉求能否成立?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认为,在家乐福和陈小姐都不能举证货品去向的情况下,家乐福应拿出证据,证明陈小姐带走了那桶油。

  赵皎黎分析认为,家乐福超市存在“程序不规范”,“即使货物真被消费者拿走了,超市也应该有个凭证,否则就无法说明陈小姐的责任。”她认为,家乐福超市不能举证,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法律精神是保护弱者。”

  赵皎黎也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退货手续时,要向超市索取收条,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建议陈小姐和家乐福超市继续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