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社会图文 >

幼女遭二次碾压致死续 警方报告称只有一次碾压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10: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快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车祸现场有两块血迹,相隔近一个车位

  本报讯(记者 肖彬 通讯员 榕警 文/图)昨日18时许,福州警方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份鉴定报告。警方称,经司法鉴定机构对现场痕迹及尸表检验,受害者尸体上只有一次性挤压痕迹,不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经过调查,肇事车辆在现场有倒车,但肇事者意在救人。

  5月7日晚,在仓山区百花洲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小女孩小毛(化名)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目击者称,小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后,又倒车再次碾过小女孩。

  昨日,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情的最新进展做了通报。

  警方介绍说,5月7日18时40分许,仓山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当场控制了事故车辆的驾驶员陈某锦,并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

  事发当晚,警方对陈某锦进行了询问,并陆续对现场包括死者爷爷在内的5位目击者进行询问和调查取证。

  经初步查明,5月7日18时10分许,陈某锦驾驶其停在百花洲北侧建华小区楼下人行道上的闽A2F209轿车,往百花洲路方向发动车辆,起步过程中,车辆前方碰撞到在建华小区楼下空地玩耍的小毛,致小毛被挤压到车辆右前轮下方。

  事发后,离事故现场六七米远的小毛母亲王某钦立即赶过来,陈某锦也随即下车查看,发现小毛身体被小车右前轮挤压无法移出。

  这时,现场目击者黄某铭、陈某等人准备一起将车抬起,将受伤的小毛救出。但是,经过尝试,无法将车抬起。此时,围观群众纷纷建议倒车,陈某锦又驾车往后倒了80公分左右。

  为何现场有两块血迹?

  事发后,有网友指出,现场有两块血迹,相隔近一个车位(如图),其中一处血迹上轮胎印十分明显,很明显车辆有前进后再倒退的痕迹。

  警方对此做了解释:肇事车辆倒车后,小毛的爷爷将受伤的小毛抱到肇事车辆处,要求陈某锦驾车将小毛送到医院抢救。陈某锦同意并让小毛的爷爷抱着小毛坐到车子的后排座位,之后将车子向前开出,肇事车辆轮胎沾上现场血迹并在行驶过程中形成另一处轮印血迹。就在此时,目击者黄某铭称肇事车辆不能离开现场,陈某锦于是将小毛抱到闽AE*357车上,并由黄某铭驾驶闽AE*357车将小毛送到医院救治,之后陈某锦又将肇事车辆倒回到原来位置。

  仓山交巡警大队郭文大队长介绍,经鉴定,肇事车的轮胎的周长为1.88米,而两块血迹间距1.66米。经过痕迹鉴定,痕迹吻合。

  小毛送医后即被宣告死亡。警方询问当时在场的母亲王某钦,目击者黄某铭、陈某等人,均证实了上述事发经过。

  受害者未遭受二次碾压

  警方介绍,事发后他们对陈某锦进行了抽血酒精检测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性能、痕迹以及死者尸表等进行检验鉴定。

  昨日,警方公布了4份鉴定报告,分别为《车辆技术鉴定》、《碰撞痕迹鉴定》、《尸体法医鉴定》以及肇事者体内《血液内乙醇(酒精)鉴定》。

  经司法鉴定机构对现场痕迹及尸表检验,证实闽A2F209轿车前保险杆右侧部碰撞到小毛后,将其卷入其底盘右前部后,其右前轮挤压在小毛身体上,轮胎上遗留有一处新鲜的血迹,肇事车辆往前方行驶过程中,在现场血迹前方又形成一处轮印血迹。因此,小毛尸体上只有一次性挤压痕迹,不存在二次碾压的情况。

  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事发当时陈某锦的血液内酒精含量为零。

  警方对事故成因做了分析,认为该起交通事故是由驾驶人在起动车辆前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操作不当而造成的。

  下一步,仓山警方将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肇事车辆性能、现场痕迹以及死者尸表检验鉴定等材料,依法对该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