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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碾压儿童案宣判:司机过失致人死亡获刑4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30日 17: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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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江苏新沂"宝马车碾压儿童案"29日在新沂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伍坦有期徒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伍坦,男,34岁,系当地一私营业主的驾驶员。2010年9月7日11时许,被告人驾驶宝马X6越野车,在新沂市新安镇良辰花苑小区10号楼3单元门前道路上由东向西倒车时,因对车后路面状况疏于观察,将3岁半幼童李某某撞倒、碾轧,后因判断失误向前提车时又一次碾轧被害人,其下车查看时又因操作不当将停车挡位挂入倒挡致使车辆后退,导致该车左侧前后轮再次碾轧被害人,致被害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伍坦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救护电话120,并在现场等候,到公安机关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后,被告人伍坦积极认罪,真诚悔罪,被告人的亲属、车主与被害人亲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和其具备的法定和酌定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