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08: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同一天被抽查的还有远见名苑小区。检查组推开物业公司的门,只见客服部工作人员一脸茫然:"什么检查?什么公示?"检查组发现该小区北门已经贴出公示,但只有去年收支表格,按要求应同时公示的其他几项都没有,公示位置也不醒目。
违规!检查人员贴出了海报大小的告知单,要求该物业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住建部门"谈话",并对其进行了信用档案扣分处理的惩罚。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公示必须达到'三规范、两积极',即公示时间规范、公示场所规范、公示内容规范、积极答复质询、积极配合审计。我们将严肃查处不按法规办事的企业。"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说。下一步将进行各区县的交叉抽查,最后公布所有违规企业名单。
记者看到,由市住建委统一设计的公示表格中,收入、支出详细清晰:收入方面包括,物业费本年收入多少,欠费补交多少,公用部分经营收入有多少;支出方面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福利费有多少、小区清洁卫生费用多少等等。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中,则要求公示提供了哪些物业服务,按照什么标准提供等。
张农科说,严格要求物业企业"晒账单",是为了进一步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同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更加透明规范,逐步实现政府行业监管重心由企业管理向项目管理、由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的转移。
采访中,有一些业主希望,对账单中的数据"如何算出来的",能有一个简单的查询、核验方法。否则,物业公司"自说自话",业主无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