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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仅"晒账单"不够 违规者将被"谈话"留"污点"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08: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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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北京不少业主发现小区的公示栏中贴出几份账单,还收到小区公用部分经营收益分红,物业管理的变化正在悄然发生——

  资料图片:北京望京慧谷阳光小区张贴出的2010年物业收支明细表。 记者 任峰涛 摄(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去年物业服务费收入632.53万元,支出743.91万元;去年物业经营收入282.97万元,支出154.96万元;业主累计欠费321.17万元……"这是前不久北京市西城区朗琴园小区公布的上年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中的几项汇总数据,每项数据下又细分为不同子项。大数小数,来源去向,一目了然。

  2010年10月开始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开始,物业企业"晒账单"成为一项强制要求,一季度要公布上年度的收支状况等。不按规范执行,将受查处并在信用系统中留下"污点"。 此外,30余套相关法规及标准作为支撑,大量创新举措推出执行。这些举措对于欠缴物业费等问题的解决有何助益?能否解决困扰业主与物业管理之间的其他诸多问题?近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每年一季度公示上年度收支账单、本年度收支预算——

  违规者不仅将被"谈话",信用档案也将留"污点"

  4月12日下午2时,一辆中巴汽车自北京市住建委出发,停在西城区陶然桥北侧一个小区门口,工作人员直奔物业公司和小区公示栏,检查物业公司"晒"账单以及其他公示内容。这是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正带队对全市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进行抽查。

  没有提前通知,没有固定路线。第一个被抽查的小区是西城区朱雀门。这个小区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南区主要住着回迁户,北区则主要是商品房、别墅。在南区最南侧的公示栏中,账单已经在3月28日"晒"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都有列出。

  "这字儿真够小的,业主看得清吗?"检查人员指着公示栏问匆匆赶来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我们从网上下载的固定格式,还真没考虑到这一点,以后会注意。"

  检查组紧接着来到广安门桥西侧的朗琴园小区。正在小区里活动的业主孙大妈、潘大妈看到一大群人进门,主动上来打招呼。当被问及物业是否公示账单时,两位大妈说往年就有,今年公布得特别细致清楚,潘大妈还能把一个个大数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