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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03: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
刘氏三兄弟齐上阵同领刑,老二见有利可图还从大学退学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黄延丽 报道 刘氏三兄弟买回内衣自缝CK商标,并在网上开店公开销售,老二更是退学当起网络销售。该网店每天销售500件假货,开业两月销售额竟达160余万元。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四名疑犯月薪千元左右
2010年1月8日,刘某鹏(另案处理)租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九龙小商品城某商铺,其后成立佛山市瑞拉服饰有限公司(下称瑞拉公司),并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其后,刘某鹏到广州市站前路193号金祥大厦某铺购进无牌内衣、内裤、文胸等商品,并于同年8月在网站上开设“只卖最优质”网店。
该网店将购得的无牌内衣贴上CK、Calvin Klein等标识对外销售,每件售价七至几十元不等。据刘某池交代,该公司仅取得了佛某诗品牌内衣销售代理权,并未取得CK品牌的代理权。
受刘某鹏雇用,被告人刘某池、刘某湖、林某泰于同年8月、被告人刘某渠于同年9月进入瑞拉公司,分别负责管理、销售、仓管等工作,每月赚取1000元左右的工资。
同年11月2日9时许,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公安分局、南海区工商局对刘某鹏的商铺进行检查,当场在该铺的仓库内查获男女内衣、袜子等共计131722件,带有CK、Calvin Klein 等标识的包装物125000个。
据统计,去年9-11月份,仅仅2个月时间里该网店销售总额为160多万元;未销售出去的假冒CK、Calvin Klein 内衣13万多件,货值人民币120万元左右(如按正品的市场售价计算,则价值人民币3280多万元)。
退学之后专职销售假货
新快报记者从南海区人民法院获悉,由于该起利用网络售假的假冒注册商标涉案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因此被评为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十大案例。
该案中,公司老板、主犯老大刘某鹏(23岁)在逃,老二刘某渠、老三刘某池均为90后。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刘某渠在2010年被广东某大学商学院商务英语专业2010级专科所录取。但刘某渠到学校报到了没几天,却以复读为由提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怀着尽快赚取第一桶金的创业愿望到该店负责在网上联系买家,每月领取1000元左右的工资。
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刘某池(老三)、刘某渠(老二)、刘某湖(店员)、林某泰(店员)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因而判处四人分别领刑8个月、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