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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将吊销驾照禁考5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11: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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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而酒后驾车肇事可能将面临终身禁驾。对开假套牌车,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

  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修正将更好地和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对酒驾、醉驾者将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 赵琦玉

  醉驾暂扣驾照改为吊销

  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修正案草案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增加了5年内禁止重新取得驾照的处罚。

  除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作出"吊销驾照、5年禁考"的修改外,酒后驾车暂扣驾照期限或将从现行的"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调整为"6个月",而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酒后驾车的处罚金额,草案也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草案还规定,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营运车将终身禁入

  根据修正案草案,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驾照改为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驾照改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一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永远失去从事这一工作的机会。

  开假牌套牌车拘留15日

  草案对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及使用假牌证、其他车辆牌证等违法行为也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并将罚款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

  根据修正案草案,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罚款从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提高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