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07: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青报
"存疑不起诉"后,我能撕下"涉毒人员"标签吗
昆明一商人因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但仍被作为"涉毒人员"记录在案,400多万元财物被公安机关没收——
被释放三年多以后,陈一铭仍不敢坐飞机,不敢住酒店,害怕任何需要用身份证登记的场所。
因涉嫌参与毒品犯罪,这位昆明商人2005年和2006年两次被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拘留、逮捕。经过两次退侦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做出了"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但被公安机关扣押的400余万元财物没有被退还。不仅如此,陈一铭还发现,自己被贴上了"涉毒人员"标签。
"在看守所的日子度日如年,出来以后我以为重获自由了,但是没想到多了这么一个'标签',4年来我就生活在阴影中。"陈一铭说。
被指参与毒品犯罪,证据不足被释放
2005年10月24日,正在家中吃晚饭的陈一铭被几位警察带走,并以涉嫌贩毒罪被刑事拘留。
德宏州公安局认为,陈一铭涉嫌参与了一起贩卖毒品的活动。
陈一铭解释说,当天,他刚从广州回来。"我是学化工出身,当年8月以3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位于德宏州的一家生产氧化锌的化工厂,先期付款100万,约定余款分两年付清。因此我向旅居欧洲的堂姐和妹妹借了25万美元,她们回国的时候带了现金回来给我。另外,我还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此次去广州,一是将借来的美元换成人民币,因为那里黑市汇率高;二是为汽车租赁公司购买一辆二手车。"
"我是坐飞机去的,然后把换好的167万元现金装在皮箱里随车带回来。"陈一铭说。
被刑拘的同时,这167万元、6张银行卡和3辆汽车,总价值400余万元的财物以及证件等被公安机关一并扣押。
2005年11月21日,因证据不足,在哥哥陈宏交了30万元保证金后,陈一铭被取保候审。2006年7月26日,陈一铭又因涉嫌运输毒品再次被刑事拘留,一个多月后改为逮捕。卷宗显示,他"涉嫌与陈强(另案处理)一起以运送氧化锌为由,非法运输毒品187件(1200克)至广东。陈一铭非法获得200万报酬"。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陈一铭"涉嫌运输毒品"由其他涉案人员供述指证,但缺乏其他证据支持。案件移交至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后,两次退侦,仍证据不足,2007年3月20日,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对陈一铭做出了"因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决定。陈一铭说:"释放前,他们要求我签一份关于被扣留物品怎么处理的文件,意思是叫这些财物要被没收。我当时一心想出来,就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