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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15: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丽丽)48岁的本市密云县农民曹正山,因情感问题将同居女友杀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正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5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曹正山与方某相识同居。同年7月19日2时许,曹正山在本市密云县二人同居地点,因情感纠纷与方某产生矛盾,遂趁方某熟睡之机,持菜刀切割方某颈部,致方某死亡。后曹正山于案发当天向公安机关投案。J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