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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3日 15: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非法捐献器官小广告(资料图片)
人体器官捐赠必须要遵循自愿和无偿的原则
主播:目前我国对于人体器官移植有什么规定,有没有具体措施能够针对这一犯罪现象呢?
记者:在国内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将买卖器官列为违法行为,2007年的时候咱们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里面第一是以立法的形式 明确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同时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院还有一个准入原则,也就是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但是因为人体器官现在是稀缺资源,很难甄别捐献背后是不是存在交易,因此条例特别规定了活体器官只能捐献给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得有亲情关系的人,这样就是最大限度的排除了买卖关系。
另外还要求人体器官捐赠必须要遵循自愿和无偿的原则,同时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还要除了经过申请登记批准,还需要具备能力的医务人员和设备,还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条例还规定没有经过公民本人同意摘除其活体器官的,还有包括摘除未满18周岁以上的国民的活体器官都是共同构成了犯罪,同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相干部门已经对这件事情开始进行了调查。
一句话点评:如此“买卖”谁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