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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被烫获幼儿园赔偿12万 目前其无法上学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04: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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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岁女童被烫伤

  幼儿园赔偿12万

  本报讯(记者 蔡早勤 见习记者 万浩琳) 5岁半的女孩在幼儿园帮老师搬教具时,被一锅滚烫的汤将双腿烫伤,且右腿大面积烫伤。家长与园方经过协商,获赔12万元,但目前孩子还不能上幼儿园。

  去年12月28日,在马荣国际丽景湾国际幼教中心就读的当当帮老师搬着教具,从走廊进入教室,不慎撞翻了教室内无人看管的午餐汤桶,被滚滚的热汤烫伤了她的双腿。经诊断:当当双腿烫伤面积达全身面积的6%。

  出院后,因需要敷药和按摩,没有再回幼儿园。据悉,经过调解,幼儿园支付了9000余元的医药费,并经协商,另赔付当当12万元作为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