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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养犬改由城管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04: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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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11年全国两会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昨日下午,在广东省代表团审议人大报告的全团会上,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建议,取消公安机关的养狗主管部门权力,改由城管负责。他的发言引发多次笑声。

  昨天下午,陈伟才发言,建议全国人大加大指导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将养犬管辖权改由城管负责。

  “广州养狗,你让全国人大加强监督,你让广州市人大加强监督就行了,法律是由广州人大制定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插话。代表们发出笑声。

  随后,陈伟才接着说,目前养狗管理大多由公安机关管理,他认为不合适。

  “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国仍处于对敌矛盾的复杂期、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公安机关必须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刑事案件中。公安部门作为养狗主管单位,不适合。很多市民认为,公安机关要多管人事,少管些狗事。”

  “群众对民警管狗有较大的抵触情绪,并推测,有一天,猫随地排便,猫打架,猫咬人的情况增加的时候,老百姓意见大的时候,看来警察还得把猫管理起来。”陈伟才发言全过程,笑声一直不断。

  他最后建议,全国人大指导地方立法,引导地方人大修改养犬条例,由城管部门管理。这时,全部代表为其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