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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上班途中遭蛇咬 雇主被判赔偿五千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23: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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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吉安2月28日电 (李娟)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一男子邓某,受李某等人雇佣,前往深山搬运树林时,不幸被五步蛇咬伤。邓某为治伤花去7000余元,但李某等人拒付医药费。日前,此案经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雇主李某当场赔偿邓某5000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被告李某、陈某、周某合伙购买了新干县七琴镇东郭村委会某山上的杉木。2010年5月2日,三被告雇佣原告等人为其搬运已伐倒的杉树。

  当天早上7时40分许,当原告等人前往山上做事时,原告突然被一条五步蛇咬伤。原告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2010年5月15日出院,共花去医药费7230元。

  事后,被告方仅支付400元到原告,其余拒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7230.55元,以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8990元。

  因被告雇主三人表示原告被蛇咬伤是在第一天去做工途中,且是因为原告自己走路没有注意,坚持认为自己不担责。

  法官耐心细致地向三被告讲解《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对雇员受害赔偿的规定,明确表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三被告表示同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的5000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