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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实行全额征税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16: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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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武汉2月19日电(记者熊金超)继对购买第二套房实施严厉"限购令"之后,武汉决定从近日起,对购买5年内的"二手房"实行全额征税。

  据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介绍,从2月17日起,在武汉购买5年以内的普通住房将不再享受差额营业税,改为以房地产办理时间为界定点,按5.8%的税率全额征收营业税。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武汉实行的政策是,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买卖差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此次出台的"二手房"新政意味着,武汉市不满5年的房子,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一律全额征收营业税;满了5年的,普通住房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此间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调整对武汉市"二手房"的调控具有相当力度,成交量下降很难避免。但其价格是否下降,除了由成交量决定之外,还要看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走向。

  据了解,从1月15日开始,武汉对中心城区实施"限购令",一户居民仅能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之后,武汉市新房价格目前尚未有没有明显松动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