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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权益维护将入女工合同
本报讯 今后,女职工生育权利如何保障、妇科体检是否到位等特殊利益有望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了解到的。
据了解,目前,劳动强度是否偏大,劳动时间是否较长,劳动报酬是否合理,"四期"保护能否落实,生育权利如何保障,妇科体检是否到位等成为了全市女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今年,这些问题都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总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女职工将成为合同保障的重点。
日前,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三次(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规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专章、专项协议、专项合同三个示范文本及签订程序等。
今年,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还要继续注意研究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特殊困难、特殊需求、特殊保护,紧密结合北京市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推进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