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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议会要求"阿珍"7日内交出导游证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2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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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香港9月8日电 因辱骂内地游客而震惊两地旅游界的香港导游李巧珍(“阿珍”),香港旅游业议会较早前裁定“阿珍”强逼购物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重罚永久撤销导游证,是香港首宗导游违反操守的“钉牌”个案。旅游业议会表示,至今仍未收到被撤销导游证的“阿珍”提出上诉申请。

  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表示,议会已向李巧珍发信,正式通知她,导游证已被取消,并需于7日内交还证件。信中又提到,李巧珍可以由昨日起的14日内提出书面上诉。

  董耀中早前表示,“阿珍”由于早在06年曾因强逼购物而被停牌1个月,今次再犯,反映她未有改善,要予以钉牌最高处分;过往曾有导游涉及刑事纪录被钉牌,但涉导游操守被钉牌就属首宗。“阿珍”可在14日内提出上诉,或半年后再申证导游证,由导游及领队审核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出,会考虑她是否有“前科”。(李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