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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03: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救人拒绝收谢礼
要求媒体来宣传
八旬老人救起落水大妈后如此“高调”该不该
近日,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浙江省杭州市荷花池,82岁的孙老伯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妈心存感激,打算登门道谢,却被老伯要求找电视台报社宣传一下他的行为。
大妈的女儿得知此事,在网上发帖质疑老伯的救人目的,引来网友热议。
救人者孙老伯
要求宣传不图财为名
救人的老伯姓孙,连云港灌云人,今年82岁。老伯特别强调,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人,“我是第二个跳进池中救人的。第一个跳进池中的也是一个老头,年纪比我还大,84岁了。”
对于那些怀疑他救人是为财图名的人,孙老伯说:“我是退役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现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来收入过万,你说我还需要什么财?什么名声?她(指何大妈)说要登门谢我,肯定是要带点礼物送过来,说实话,我不需要。”
“你们小同志不了解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代人的想法。”孙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处的年代联系起来。
“我经历的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观,我的世界观指导我的行为。我只是想通过宣传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没想到这一举动引来那么多的误解。”他说。
被救大妈
要向组织汇报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妈表示,对于孙老伯所表达的弘扬见义勇为的思想,她是赞同的。“我们当初通电话的时候他也说过,是想为大家树立个榜样,好让大家都学习他的精神,提高社会风气。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错。”但是大妈对于老伯要求上电视,并让大妈向组织汇报救人一事的做法还是想不通。
何大妈表示,最近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脚方便了,肯定要去谢谢他的。”
被救大妈的女儿
“不愿自己隐私曝光”
何大妈的女儿韩女士,是改革开放后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原则。谈起孙老伯求表扬的事,韩女士对此一直不满,“本来私下拎些礼物过去谢谢他挺好的,哪有这样来求表扬的?”
在了解了孙老伯求表扬的用意之后,韩女士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她认为孙老伯在记者面前说的和对她们母女在电话中说的不一样,比如,对记者讲他不是第一个跳进池中救人的,而对她们讲的时候说是第一个去救人的。
事后,记者联系韩女士,向她说明真相,希望把误会解释清楚的时候,她并没有完全认同,“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据《青年时报》报道
□新闻链接
做了好事请求表扬
重庆曾经有过
2008年10月19日,在江北区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当清洁工的廖光明来到本报接待室,讲述了他头天晚上在汽车站救助一名犯病晕倒的妇女的事,并主动提出“想上报纸”(本报2008年10月20日曾作报道)。
老廖说,他今年50岁,入党27年,当过兵。30多年前他就开始做好事,做过大大小小的好事数不清,拾金不昧、帮人搬运、抢救病人以及灭火救灾等等。“都说做好事不留名,我年轻时就最怕别个表扬我。但是现在我都当外公了,所以从前年起,我就开始主动找记者,找他们报道一些我做的好事,想有更多人来做好事。”
做了好事该不该要求表扬?记者在候车室做了个小调查,多持反对意见。一位女乘客说,应该大力表扬做好事的人,但自己去争表扬,她做不出来。一位男乘客说,要是做一件好事就要表扬,那要怀疑他的动机,要是做了一辈子好事,他不说别人也会知道。
重庆社科院研究员孙元明对老廖的做法却表示肯定。他说,高调做好事是雷锋精神在当代的延续,正像今天我们宣传奥运志愿者、环保志愿者的行为一样。“表扬就是一种精神上的赞赏,跟运动员喊‘为我加油’是一个道理。”
□我有话说
我要求找媒体报道此事,不是为自己的名声。现在做好事的人越来越少了,看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教育一下旁观的年轻人。
———杭州见义勇为的孙老伯
表示感谢是应该的,但雷锋做好事还不留名呢。我就是不想让他曝光我们的隐私。
———杭州被救大妈的女儿
孙老伯见义勇为后要求表扬没有什么不妥。以这样的方式起到一种示范作用,我认为是一件好事。
———重庆衡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用强
知道了孙老伯的目的,觉得他见义勇为要求表扬情有可原。如果为了表扬才去见义勇为,我觉得就有点变味了。
———晚报“第一眼”网友“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