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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当事人均为聋哑者 法院聘请手语翻译做陪审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1日 0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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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 (记者 邹乐 通讯员 窦娟)近日,通州法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为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民三庭特意聘请了一位手语教师担任法庭翻译。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发传票的时候,承办法官只能把每一句话写在纸上让被告看,将起诉事宜、诉讼程序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用文字的方式告知被告。开庭审理时,民三庭特意聘请了北京第一聋人学校的手语教师陈惠军担任法庭翻译,在陈老师耐心细致的翻译下,法庭审理进展得非常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