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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陈水扁家族涉及的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审宣判,宣判结果大逆转,陈水扁、吴淑珍从一审的无期徒刑,二审都被判20年有期徒刑。
一大早法庭外就聚集了不少民众,包括陈水扁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双方一度发生冲突。9点多,陈水扁到达法院,还向媒体挥手致意。
上午10点40分,二审结果出炉,陈水扁吴淑珍等被告的都获得减刑,陈水扁由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剥夺公权10年,吴淑珍判刑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剥夺公权10年,陈致中判刑1年2个月、罚金3千万,黄睿靓判刑判1年、罚金2千万、缓刑4年、须上缴1千万。
虽然获得减刑,但陈水扁透过律师表示,对于判决结果仍然相当不满意,他依旧坚持认定自己无罪。法界人士表示,二审宣判并不是最终审,三审最高法院还是有发回更审的可能。
至于马永成则判刑11年6个月、剥夺公权5年,林德训判刑12年6个月、剥夺公权5年,陈镇慧则从一审的免刑改为判刑7个月、缓刑2年,蔡铭哲判刑1年7个月、缓刑3年,须缴回3千万,力麒负责人郭铨庆免刑,李界木判刑2年、缓刑5年、须缴回3千万。
责编: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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