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暴利药事件续:医院称冤枉要求曝光利益链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医院大呼“冤枉”要求曝光整个利益链条

  “我们希望媒体好好剖析一下此事,干脆把整个利益链条全部揭开,看药品的暴利到底被谁拿走了!”

  “在我们看来,振湘公司就是代表政府部门在帮我们采购药品,至于这家公司到底有何背景,我们也不清楚。”

  ——湘雅二医院新闻发言人称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诸多环节卖到患者手中时,价格涨到了213元,利润达1300%。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利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今天上午,湘雅二医院有关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了该院医药采购的一些环节,并称医院在此事件中也是“受害者”。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发现,此事背后“水很深”,并非药价虚高如此简单。

  药品利润高达1300%

  家住长沙市的韩女士半年前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这种芦笋片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湘雅二医院每瓶开价213元。韩女士经打听发现,其实这种芦笋片每瓶只需30元。

  此事被曝光后,湘雅二医院药品采购负责人、主管药师周虹向媒体透露,价格213元是由国家定的。该院所有药品价格均经过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且是按规定招标采购的。据周虹介绍,芦笋片招标价每瓶185.22元,“我们顺加是15个点嘛,213元”。

  《法制日报》记者从医药公司获取的销售清单显示,芦笋片从医药公司卖到医院,价钱从三四十元涨到了136元。而芦笋片入库价格清单显示,从生产厂家购进一瓶芦笋片,价格仅需15.5元。也就是说,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是出厂价的14倍。

  药品利润竟然达到了1300%,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面对汹涌的舆情,湖南省有关部门开始作出回应。

  5月17日下午,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通报称,芦笋片在2004年进入湖南省医保目录,2006年11月湖南省物价局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了每盒160元的最高零售价。2007年,湖南省物价局根据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每盒218元的价格,将这个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调整为每盒213元。

  据郭志球介绍,芦笋片系独家生产,厂家只供应医院,没有市场零售药店销售价格可供参考,湖南省物价局今年参考了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初步确定该品规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每盒136元。

  郭志球说,按照相关规定,药品如需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该药品一直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因此不能在湖南公立医院销售。而目前,这个药品以每盒185.22元的价格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是违规行为。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到底是谁将这一价格‘挂’到了这一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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