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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3日 19: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联播):针对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小产权房”等的问题,国土资源部表示,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坚决杜绝借新农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的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已查清是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的,应一律停建停售。
同时,距离城区较远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独立工矿企业,为解决内部员工住房困难,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纳入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未履行申报程序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用地,也不得进行土地用地的变更登记。
视频编辑:杜卓 文字编辑: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