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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9日 1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联播):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10.6亿元,比去年新增5.8亿元,惠及619万优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