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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物价部门揭秘调查家乐福欺诈细节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31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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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云南省物价局在组织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过程中,发现家乐福超市的部分门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随即对家乐福在昆明的5个店进行调查。最终,查实昆明家乐福超市在经营中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价格问题:一是宣传价与结算价不符;二是同一商品两种标价;三是模糊商品标价。

    云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 郭继先:比如世纪城店销售的梗冠绿色盘锦大米有64.60元/袋和69.70元/袋两种标价 (以下段删除---猫哆哩酸角糕有11.08元/袋和11.80元/袋两种标价、好彩头散装豆干有27.80元/千克和33.60元/千克两种标价---) 我们的检查人员购买了这些产品,发现结账小票上都以高价结算。特色鱿鱼丝的销售价格为138元/千克,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13.80元/千克

    郭继先介绍,价格欺诈行为是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是使人误解的标价行驶进行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行为。家乐福的价格欺诈事实成立,就应该进行相关处罚。

    云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 郭继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去年12月出台的规定,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价局对家乐福的两个店分别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法律,这已经是罚款的上限了

 

(责编: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