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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政府以企业员工宿舍充数保障房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1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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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保障房这个概念比较宽泛,它既有廉租房又有公租房,还有棚改房,还有限价房等等。

  第二,所有的保障房并不一定全都是新建的,还允许盘活存量,比如说公租房,这里面其实内涵是比较丰富的。除了政府去建立公租房向社会进行出租之外,还允许企事业单位利用自己的存量土地来建保障房,当然土地性质要经过政府的允许,之后可以建自己的员工宿舍。员工宿舍是有标准的,不能搞成大户型,宿舍也只能是向本企业、本工业园区里面收入偏低、住房困难的一些职工进行出租,所以说有些地方把教师宿舍、职工宿舍列入到保障房范围内,我觉得这个大部分可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当然如果这个户型很大,装修很豪华,就不能算作保障房范围了。如果说确实是满足了普通员工、普通教师的一些住房问题,我认为是可以算作保障房的组成部分的,尤其是公租房的组成部分。

  第三,我们社会上有很多的存量资产,比如说很多国企原来在市中心有些厂房或者是办公用房,因为国企改革问题比较多,很多已经把厂子搬到郊外去了,也可能已经破产了。现在政府把市中心的这些房屋重新收回,盘活这些既有的老旧房屋用于出租是很好的,因为廉租房不宜过于偏离市区,如果在远郊的话,很多穷人会觉得不方便,让他租到远郊交通成本太高了。所以说盘活市中心、市区某些存量房用于廉租房、公租房,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的办法。

  因此我觉得应该是多管齐下,新房、旧房、存量房屋一起筹措,这样才能满足我们社会上比较大的需求。当然另一方面,确实是这两年我们步子迈的很大,有点超前了或者暂时超过了某些地方政府财力的承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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