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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7日 1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旭日阳刚翻唱汪峰作品被叫停引发热议
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以翻唱汪峰词曲的《春天里》走红网络,并以草根明星的身份亮相央视春晚。就在这对组合忙于接受各大媒体的采访,并不断参与各种演出时,拥有汪峰作品版权的大国文化音乐版权有限公司发表了声明,称从即日起,任何个人及团体演唱由汪峰创作且该公司拥有词曲权利的音乐作品,均需向作者本人、版权所属公司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申请,如未获得作者本人、版权所属公司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书面授权,在任何非公益、商业演出活动以及大型演出活动、电视晚会中演唱这些歌曲,该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汪峰也在自己的博客中以一篇长达5000字的博文"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来阐明自己的态度。此事一出立即引起网友的热议,一部分网友对汪峰的"维权"行为表示支持,另一部分网友则出于对草根明星的同情,认为汪峰处理此事"太狭隘自私"。而有业内专家则认为,这可能是近年来我国最受关注的一场版权保护纷争,而这一纷争有望增强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让中国版权保护的"春天"早一点到来。
音著协: 是否授权 充分尊重会员意愿
汪峰在博文中提到作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他所创作的作品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身为作者的他感到很无力也很悲哀。对此《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他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于表演权的规定,汪峰有权作出禁止性声明,而音著协也会充分尊重会员的意愿。同时《著作权法》对于表演权也有专门规定,也就是说,组织"旭日阳刚"进行商演的组织者应主动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表演权使用费,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已经为各种商业性演唱会的表演权授权问题提供了最好的解决途径。据刘平介绍,音著协作为一个民事主体,由于人力、物力有限,不可能掌握所有商演信息,而目前我国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虽有增强,但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很多商业演出组织者并不会主动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因此音著协只能先针对那些中心城市中举办的大型、超大型商演的组织者进行接洽,如不予支付则会采取法律手段。但他们的努力也只是杯水车薪,要想改变目前的状况,还有待整个社会版权意识的增强。
专家:组织演出须先获授权 录制作品只需付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