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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移交估价须摇号定机构 费用开发商支付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3日 02: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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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改嫁” 估价须摇号定机构

  市住建委发通知,将成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统一收费标准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北京新建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开发商向全体业主移交小区物业共用部分之前,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共用部分进行承接查验,将必须去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估监理机构,以保证查验的公平公正。昨天,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行为。

  电脑摇号抽评估机构

  去年10月起,开始执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其中设立了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

  此前,北京对于开发商在销售前的物业评估,要求必须到主管部门的窗口,由电脑随机摇号抽取评估监理机构,以保证第三方的公平公正。昨天下发的通知要求,开发商向全体业主移交物业共用部分之前,也要通过这种随机摇号的方式来抽取评估监理机构。

  评估费由开发商支付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虽然属于双方共同委托的,但委托评估监理机构的评估费用原则上还应是开发商来出。而强制要求其随机抽取物业评估机构,也是为了保证查验的公平公正。

  同时,此项规定针对的是去年10月1日起新法规执行后的新楼盘。

  评估费用将统一标准

  相关负责人说,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将于近期成立。将由其定期发布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标准。通知还要求,评估监理机构不得以压低收费标准的方式恶性竞争。

  此外,为保证“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市住建委还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活动。

责任编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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