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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10日电 从相关部门获悉,《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近日出台。根据要求,学校设置要靠近居住区或村镇居民点,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新建学校办学地点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等不安全地带。
按规定,普通小学要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结合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的分布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学校设置要靠近居住区或村镇居民点,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其中,小学生的走读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
新建学校办学地点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低洼地、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此外,学校设置还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噪音较大的工厂(场)、养殖场、铁路、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