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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九旬老人欲告小女儿不赡养 称其全家消失五年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07: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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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汪吉 通讯员 宋文保)名下的两套房,一套给了大女儿,一套被小女儿卖掉,今年92岁的胡爹爹至今落得一场“空”:大女儿早已不联系,小女儿因为小事全家搬走,再不与他来往。昨日,胡爹爹来到江岸区花桥街司法所,咨询是否可告女儿不赡养。

  胡爹爹称,1961年,52岁的胡爹爹再婚,老伴带来了身有残疾的大女儿。1963年,小女儿出生。6年后,老伴去世,胡爹爹就带着两个女儿住在佳丽广场附近的一处公房里。

  后因当时住的房子拆迁,胡爹爹得到了复兴村附近的两套房子,他将一套过户给了大女儿,另一套他和小女儿一家住。小女婿单位分房时缺钱,小女儿就说服胡爹爹将房子以3.5万元卖掉了。随后,胡爹爹与小女儿一家搬到了新房子里。

  “2006年时,大女儿给了我500块钱,我放在柜子里,外出后发现钱没了,我就去问小女儿,却因此吵了起来。”小女儿为此对他记恨在心。没过多久,从红安老家探亲回来的胡爹爹发现,小女儿一家竟然悄悄搬走了!

  后来,胡爹爹才听说,小女儿一家搬到香港路的一处房子居住了。独居了近5年,胡爹爹实在受不了。昨日,胡爹爹来到花桥街司法所,他说:“我每个月退休工资有1000多元钱,不缺那点生活费。”但是对小女儿的这种行为,他非常痛心,打算告小女儿未尽赡养义务。

  花桥街司法所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依据相关法律,5年间小女儿对她不闻不问,胡爹爹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由于诉讼程序复杂,时间长,胡爹爹很有可能吃不消,建议胡爹爹通过社区联系到小女儿,多跟她沟通交流,解除双方心结。

责任编辑:李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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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旬老人
  • 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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