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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记者 郭俊华)7月8日晚,沁阳市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公安局称,事故系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临时工司机私自驾车所致,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网曝沁阳市检察院司机酒后驾警车撞死4人
近两日,一则有关沁阳市检察院司机酒后驾车撞死4人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帖子称,7月8日晚,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一警车司机酩酊醉驾,由于饮酒过多把持不住,在焦克路盆窑段向四名正在路旁修车的男子撞去,造成4人当场死亡。醉驾者视人命为草芥已令人愤怒,但警车如此凶悍尚属少见。
公安局称肇事者系检察院临时工司机私自驾车
7月11日晚,沁阳市公安局在天涯、百度等论坛作出回应,并称一定依法秉公办理。
2011年7月8日22时47分,沁阳市沁河桥上发生一起私自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案件,案发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警力全力侦办。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东,男,汉族,现年23岁,系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临时工司机,持驾驶证C1证。沁阳市公安局已于7月9日5时将犯罪嫌疑人王东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沁阳市看守所。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于肇事车辆是否是警车,沁阳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此不愿多说,称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其他相关单位。